1、范圍
適用于燃氣設備的使用、維護保養、檢修等工作。
2、術語和定義
燃氣設備:是指在生產或生活上所需要的與天然氣使用相關的機械、裝置和設施等能長期使用,并在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物質資料。
3、職責和權限
3.1安質部職責
3.1.1負責建立設備管理相關規定與制度,組織安排燃氣設備檢修和保養工作,確保燃氣設備正常使用,努力降低設備故障頻次和維修成本。
3.1.2燃氣設備技術資料的形成、積累、整理、歸檔工作。
3.1.3組織協調編制設備操作規程及相關作業文件。
3.1.4負責對維修人員進行監督、督促,做好設備檢修保養工作。
3.1.5負責對操作人員進行監督、檢查,確保設備正確操作。
3.1.6推行分級保養制,制定合理檢修保養計劃,擬定預防事故措施。
3.1.7組織設備的購置、檢修、保養、調撥、處置等工作。
3.2使用部門職責
3.2.1負責貫徹執行設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,遵守各項操作規程,合理安排生產任務,協助安質部保持設備完好狀態。
3.2.2負責對設備管理員與操作員做好上崗前的教育與培訓工作,不超負荷使用設備,杜絕野蠻操作,不文明操作行為的發生。
3.2.3負責做好設備的清洗、保護與保管工作。
3.2.4做好天然氣開關閥門記錄,負責對設備異常狀態及時上報安質部。
4.燃氣設備檢查
4.1設備操作人應在每天使用設備時檢查設備的聲音、振動、溫度等感官現象是否正常,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部門負責人。
4.2使用部門負責人應對設備衛生及操作進行不定時檢查,發現問題及時進行糾正處理并做好天然氣日常檢查表記錄。每天檢查不得少于兩次。
4.3安質部指派維修人員對關鍵、重點設備的操作及運行情況進行不定期巡檢。在巡檢中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,及時處理,做好設備檢查記錄。
5.燃氣設備維修
5.1安質部維修人員對巡檢中發現的設備故障及時進行維修,做好設備維修記錄。
5.2維修人員經檢查無力維修的設備,應及時上報部門負責人及主管領導并反饋給使用部門負責人,由使用部門提出設備維修申請,公司領導審批后送外維修。
6.燃氣設備保養
6.1設備保養分類
1)設備保養按照級別可分為:例行保養、定期保養。
2)設備保養按照保養作業性質可分為:清潔,擰緊,檢視、潤滑,緊固,調整和解體檢查。清潔、擰緊、檢視作業一般由設備操作人員執行。潤滑、緊固、調整、解體檢查一般由維修工執行。
6.2例行保養
設備的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,由設備操作人負責執行,對所有設備進行例行保養。其作業中心內容以清潔、擰緊、檢視為主。
6.3定期保養
設備定期保養主要由安質部維修人員執行。其作業主要內容為清潔、擰緊、潤滑、緊固為主,檢查操縱、指示用儀器儀表、安全部位、各種閥門、設備調整、解體檢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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